第六十九章 二文(1 / 2)

赶坟 灯深烛伊 2818 字 26天前

卢氏县有那么一对文姓父子,爹叫文生连,儿子叫文生,外号叫大小文或二文。

这二文从来就没干过正经的活,但却从来吃喝不愁,赶上饥荒年他们竟还能拿出多余的钱买烟土酒水。二文其貌儿不扬,短脖短腿,灰眼灰皮,软绵绵赛块烤山芋;站着赛个影子,走路赛一道烟儿,人说这种人天生是当贼的材料,且这么看起来还挺有道理。

单不说那二文相貌有多么的像贼,就单说他们从未干过活,而且一看就知道往上数几辈都是穷人,不像那些个败家子,根本就没有家财可以供他们挥霍。那他们吃喝所花的钱财,只得用江湖上惯有的五种最为唾弃的行为所能得来,至于是哪五种啊?那大家伙都知道,坑、蒙、拐、骗、偷。

贼还有盗和扒手这一说。扒手,即小偷的别称,江湖黑称为老荣。又名三只手、梁上君子、偷儿、贼、摸包儿,有些地方亦称之为小吕。在刚解放的时候,在那些人流量密集的地方,墙上就贴有大字标语“提防小手”意思就是小心那些善于伸手偷包的扒手;盗则是那些撬门轧锁进屋搬东西的贼人,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完全是体力活,很容易就让人堵在家里面。

卢氏县是个穷县,因为地域关系虽然矿藏林木资源丰富,但却被大山阻碍从古至今都没富裕过。基本都是靠着那仅有的田地为生,钱是什么东西兜里还真没揣过。

按理说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不会有扒手,不干活靠着蹭身弄那么一毛八分得活活饿死,所以当地不会有职业的扒手,顶多是那些顺手牵羊的主。

说来也巧,赶坟队白天吃饭的和顺羊汤馆隔壁就是二文住的地方。这爷俩没事也好喝点羊汤,别看他们衣服落魄可却出手大方,身上只揣着整票子从没有零钱,吃完饭扔下一张就走,也不用找零的,掌柜的倒也乐意招待他们。

二文阔绰让邻里之间就嫉妒,有嚼舌头根子说二文是以前捡到宝物,卖了非常多的钱,这辈子吃喝都不用愁,这话只说对了一半。二文现在花的钱的确是卖宝物得来的,但那宝物可不是什么捡的,而是偷的,他们爷俩是走墙头的飞贼。

说旧时候岁数大的扒手不用自己再出手了,他们找穷乡僻壤处买来小孩,嘴骂棍打迫使让那些小孩去街上偷东西,自己则躲在暗处看着他们,那些偷钱的小孩也被叫做“小鬼。”

文生连小时候就是一个让老扒手买去偷钱的“小鬼”,他比其他的孩子聪明,蹭身偷包手艺随着岁数的增长而越发的厉害。别的扒手都有工具,什么镊子、筷子、刀片之类的小物件都是随身必带的。

但文生连十二岁的时候,全凭一双小手,只要蹭过身不管你带的什么时候,就算是藏在衣服里贴着肉的都能让他给摸去,而且被偷的人还毫无察觉。等到文生连十八岁之时,早已在扒手界有了点名气,说他那招叫做“空手套白狼。”

后来被当时河南有名的大飞贼黄二爷看中收为关门弟子,从小扒手直接成为大贼,但名气大了,祸事也就跟着来了。

飞贼黄二跟文生连的成长经历惊人的相似,二人都是从小被卖给扒手,被当做偷钱的“小鬼”而且还都是少年成器,手法无师自通。但黄二始终岁数大心思多,他以前就干过很多偷报官府害死师傅,然后拿钱走人的事。当发觉文生连的手艺已远胜自己之后,他怕自己也会被欺师灭祖,就在最后一次夜里,去大户人家偷东西的时候,从背后打晕文生连,将他留在那里,导致文生连被抓坐受五年牢狱之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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